台南一名楊姓男子就讀某國立大學期間,多次闖入東區不同公寓或社區大樓,偷走13名住戶的女鞋,並且將其當成飛機杯使用,於樓梯間或走廊進行猥褻行為,甚至將過程上傳到社群平台,還會對鞋子「香味」、「包覆感」留言評比,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妨害風化等罪判處楊男1年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楊男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間犯案,猥褻女鞋的過程錄影上傳到社群平台X,完成後再將鞋子放回原位,楊姓男子透過搜尋網路的租屋文,尋找確定是租給女性的房間,並到現場進行勘查還偷拍女鞋主人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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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男子後期更會全裸現身走廊,直接拿女鞋當場自慰,還發文指出「果然還是姐姐最疼我了,居然買了新鞋~還是我最愛的鞋款」,然後做出口咬布鞋、鞋頂乳頭等變態行徑,拍攝的影片還會配文「姐姐sorry囉」、「幫姐姐做最好的鞋子保養」等,直到被害人的朋友在社群平台發現才曝光。

受害住戶發現鞋子遭毀損且影像流傳後隨即報警,警方獲報循線將楊男逮捕,並扣得手機、平板與電腦等犯罪工具。法庭上楊姓男子主張是因課業壓力及欠缺社交導致戀物行為,經心理諮商後已有改善,且再犯率低,並已與其中2名告訴人達成和解與賠償,請求宣告緩刑。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楊姓男子為滿足一己私慾,在1年內密集犯案,並將猥褻過程與照片上傳網路,法治觀念極度淡薄,嚴重欠缺對他人的尊重。考量其犯行對受害者造成的精神創傷,若不實施刑罰難達懲儆之效,依毀損罪及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等罪,將其分論併罰,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