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7日電)中聯油品案,中檢日前聲押禁見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法院裁定以新台幣2000萬元具保,經檢方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天重開羈押庭,改裁定收押禁見。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余凌冲約下午2時35分到達法院,他面對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法院審理後認定有羈押原因與必要,裁定余凌冲收押禁見。
中檢偵辦中聯油品案,9日指揮警調等單位搜索中聯油脂公司、福壽實業公司、福懋油脂公司、泰山企業公司等4家公司,依法查扣設備機具等證物並約談中聯公司蔡姓董事長、泰山公司劉姓董事長、福壽公司洪姓董事長、福懋吳姓董事長等11名被告。
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遭聲押禁見,台中地院裁定以2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於指定時間至警察局報到,暨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其餘被告各50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案經中檢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合議庭審酌本案犯罪態樣廣泛,危害食品衛生管理,造成社會食安影響程度重大,且原審亦認定被告有逃亡高度動機與能力,具保是否足以形成拘束力有疑,即使認被告尚無羈押必要,仍有理由不備等違誤。台中高分院16日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更裁。(編輯:張銘坤)1150717
中聯油品案持續偵辦中,台中地檢署日前聲押禁見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圖),台中地院一度裁定以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後被發回更裁,17日重開羈押庭,余凌冲下午出庭。中央社記者蘇木春攝 1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