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去年3月申請調動至新北地院未果,隨後於去年5月在法官論壇發文「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抱怨審查草率,慘遭法官學長姐齊聲砲轟,事後張浩銘向司法院資訊處謊稱帳號被盜,資訊處隨即啟動資安調查程序,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判決出爐。

由律師轉任法官的張浩銘去年3月因雙親扶養需求,申請優先調動至新北地院,5月遭該院決議否決,隨後張浩銘匿名在法官論壇砲轟新北院審查程序草率、拒絕艱困同僚。引起法官學長姐砲轟,並很快猜出發文者是張浩銘,還諷刺其不敬業、沒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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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張浩銘6月4日致電司法院資訊處,宣稱自己帳號被盜用,並非本人在法官論壇發文,因發文已造成困擾,請求協助下架。資訊處認為法官帳號被盜,屬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立刻啟動調查,一查卻發現文章確實是張浩銘的IP發出,張浩銘才寄電子郵件向資訊處道歉。

法評會認定張的謊報行為,已經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法評會認為,張謊稱帳號遭盜用,與「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犯罪僅一線之隔,事後又否認曾向資訊處表示「帳號遭盜用」,顯示他未誠實面對錯誤,不僅增加資訊處人員工作負擔,也損害法官正直形象。

案經職務法庭審理後,於今日一審宣判,職務法庭認為張浩銘確實有違失行為,考量他未能謹言慎行,導致司法院啟動資安調查程序,無端浪費人力、行政資源,有損法官形象,因此判決罰款,金額為月俸給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