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利用LINE群組邀集同好,今年4月26日凌晨在桃園市蘆竹區封街「燒胎」、競速,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姓男子等人分別涉犯刑法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刑法之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扣案之供競速使用之機車5輛、載運機車之車輛5輛,以儆效尤。
檢方指出,陳、黃及賴男等人透過通訊軟體LINE聊天室聯繫聚集成員,規畫競速時間及地點,並選定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為競速路段。而吳男等6人將「特製改裝機車」直接載運到現場支援,另有同夥提供車輛供他人騎乘。
一行人今年4月26日清晨5時許至5時23分,在蘆竹區長興路2段道路飆車,包括多輛重型機車併排行駛、前後追逐競駛飆車,還「燒胎」,現場瞬間產生大量濃煙與刺耳噪音,不僅嚴重妨害用路人通行,更讓周邊居民從睡夢中驚醒。
桃園地檢署指揮蘆竹分局、刑大、交大等單位全力追查。辦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與科技搜查,在案發後黃金10天內,發動兩波拘提行動,迅速將黃男、賴男等10名核心幹部逮補到案,其餘涉案人見勢頭不對也紛紛投案。
桃園地檢署今日起訴18名涉案被告,同時呼籲,馬路是供公眾通行的安全空間,絕非飆車、燒胎炫技的遊樂場。這類危險行為極易造成重大傷亡,檢警將持續密切合作、強力鐵腕掃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