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9日電)高雄一家板模公司欠繳3年共近500萬元稅款,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發現公司年銷售額逾5000萬元卻遭隱匿,上週向法院聲請管收負責人獲准,其親屬才捧100萬元現金至分署辦理分期,成功讓負責人從看守所脫身。
高雄一家板模公司欠繳民國112至114年營業稅及營所稅等稅捐近新台幣500萬元,高雄國稅局將案件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分署發現公司負責人處分公司鉅額資產,7月3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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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署執行人員113年開始受理案件後,曾多次扣押公司工程款債權,卻屢屢無功而返,負責人雖有不定期零星繳款,卻在短短2年內,出國多達7次。經執行官比對金流深入追查發現,該公司1年銷售額竟高達5000多萬元,顯示其營運狀況極佳,具備十足清償能力,卻未將經營利潤優先用於履行公法義務。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今天指出,此公司負責人陸續以現金提領方式,處分公司存款超過1670萬元,甚至在今年3月間還先從公司帳戶提領520萬元現金,隨即於同日存入其個人帳戶,此外尚有上千萬元其他銀行存款遭不當處分,加上往來廠商陳報已給付的2000多萬元工程款,負責人不當處分的公司資產總額竟超過6000萬元。
在執行官調查訊問過程中,負責人卻僅空泛陳稱,款項已用於給付員工薪資或材料費,卻拿不出任何會計憑證或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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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分署認定,負責人顯有履行義務可能卻不履行,且有隱匿、處分財產及拒絕據實報告等情事,先於上個月限制負責人出境,另在3日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其親友經多天與執行人員溝通並提出清償計畫,日前至分署繳納100萬元現金並辦理分期,預計於年底前將剩餘欠稅繳清,同時由3名有資力的親友書立擔保書。高雄分署確認國家債權受到足額保障,才於繳款當天將負責人釋放。
高雄分署強調,對於有能力繳納卻處心積慮脫產的義務人,分署將運用各項資料及追查手段,絕不寬貸,以落實租稅正義。(編輯:黃名璽)1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