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提出預算規模2400億元的無人機條例,被總統賴清德及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指責 違反憲政分立、侵犯行政權甚至違憲。國民黨團今(3日)召開記者會回擊,回顧賴清德當年擔任立委期間,直接提出兩項特別預算案,當年的賴清德委員不就是在侵犯行政權?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賴清德把「法律案」跟「預算案」混為一談。依據《憲法》第70條,立法院不得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案增加支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264號、第391號解釋,也說得很清楚,立法院不能提出預算案,但可以制定法律。法律如果需要增加支出,只要徵詢行政院意見,並說明財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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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祥說明,國民黨團提出的是《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這是一部法律案,不是預算案,真正要編多少預算、分幾年編列、哪一年編、編在哪一個部會,依法還是行政院提出,再送立法院審查。國民黨團制定的是制度,不是預算;國民黨畫的是道路,不是踩油門。更何況,依據《預算法》第91條,也已經明確載明,相關經費由一般年度預算編列,並依法徵詢行政院意見,程序完全合法,何來侵犯行政權?
黨團副書記長黃建賓則指出,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第七屆立法院,賴清德擔任民進黨團幹部共同提出「97年退稅暨補貼特別條例草案」,用來對抗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提出的「擴大公共建設方案」。賴清德提出草案的經費來源還是用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上限為583億元。若按照現在賴清德總統的論述邏輯,當年的賴清德委員不就是在侵犯行政權?
黃建賓再指,2009年12月26日,立委賴清德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大台南地區用水危機迫在眉睫,12月25日在立法院率先提出「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經費450億元以特別預算支出,比經濟部提出的340億元,整整增加110億元。這算不算是侵害行政權?哪一個是賴清德真正的標準?這已經不是「綠能,你不能」,而是行政獨裁的思維,是「朕不給,你不能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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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游顥也指,民進黨立委和在第九屆擔任立委的現任國防部長顧立雄也曾提出過「改善全國老舊建築物構造安全特別條例草案」,特別預算規模600億元。在野時的民進黨特別預算匡列了一大筆錢,再看看現在的民進黨,到底是誰侵害行政權?這對號稱追求民主價值的民進黨,無疑是個笑話。
游顥進一步提到,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提出無人機草案版本,並沒有預算上限,但至少要投入5500億元,遠高於賴清德的2100億元預算,難道鍾佳濱的草案版本,沒有侵害行政權嗎?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上周院會退回行政院版無人機採購特別條例同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何欣純也有自提版本;換言之,民進黨就是有兩套標準,只要是滿足自己需求,就沒有問題。在野黨提出解決問題方案,就是在野黨有問題,相信國人看在眼,心中自有一把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