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7月1日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引發外界關注。大陸委員會主委邱垂正今(3)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表示,這部法律名稱看似正面,但實際上是「用民族團結的外衣包裝強制統一的內涵」,代表北京對台法律策略已由2005年主要針對台獨的《反分裂國家法》,進一步發展到將「維護國家統一」提升為法律義務要求,未來不只是主張台獨者,凡是未積極支持統一甚至不表態者,都可能面臨法律適用的風險。他提醒,該法第63條更將適用範圍擴及境外人士,國人赴中及前往部分第三國例如肯亞、白俄羅斯及柬埔寨等,都應該提高警覺。
邱垂正說,最大的特點在於這是中共30多年來第一部設有序言的法律。一般來說,只有憲法才有序言,因此《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具有基本法律甚至「準憲法」的地位。自2023年開始制定的促進法,今年3月12日經中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7月1日正式施行。依照中共的說法,這也是30多年來第一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的重要法律,並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親自參與制定,可見北京的高度重視。在當前中國經濟下滑、失業率偏高的情況下,這部法律也被視為鞏固執政正當性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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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指出,促進法另一項受到外界關注的焦點,是可能衝擊少數民族文化保存。中國1984年制定的《民族區域自治法》曾保障少數民族兒童優先學習母語,再逐步學習普通話,較重視文化保存;但促進法上路後,官方透過法律推動語言同化政策,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化及宗教信仰都可能受到影響,因此遭不少國家批評未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自由選擇權。
邱垂正說,對台灣而言,最值得關注的是北京首度透過法律,將台灣正式納入民族工作範疇。過去北京多次透過惠台措施推動融合發展,如今則直接以法律要求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增進台灣民眾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與榮譽感,並增強「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知,並將其提升至法律層次。以過去香港及西藏等為例,一旦被納入相關民族工作後,在宗教、資訊、言論及集會等自由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台灣社會有必要持續關注這部法律的後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