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暴力事件,江姓女子27日陪同男友掛急診,在男友接受治療期間,江女向護理師提出順便幫自己手臂傷口換藥,因未辦理掛號,護理師告知需前往檢傷區排隊等待,不料江女當即情緒失控,揮拳朝護理師胸口猛捶,警方依違反醫療法當場逮捕。

新興分局今日指出,27日下午15時30分許接獲轄區大同醫院急診室通報,有護理師遭受暴力襲擊,火速派警員趕赴現場,到場後將動手的江女依涉嫌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等罪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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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分局指出,26歲的江姓女子陪同男友到急診室,在男友接受治療期間,江女突然向38歲林姓護理師提出換藥需求,因江女並未掛號,林姓護理師告知江女需要到檢傷站等候,不料江女認為護理師刻意刁難,情緒瞬間失控揮拳朝林女胸口重擊,林女見狀立即報警。

新興分局嚴正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江女行為已涉嫌觸犯《醫療法》第106條,對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施強暴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並面臨最高5萬元行政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