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27日電)前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渝鈞涉放高利貸遭起訴,基隆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林渝鈞2萬元交保;基隆地檢不服提抗告,地院昨天重開庭裁定林渝鈞20萬元交保,並受科技監控。

對於法院更裁,基隆地檢署今天指出,要等收到法院正式裁定書後,再研議是否再提抗告。

林渝鈞涉嫌放高利貸案,收取利息約4000萬元。基隆地檢署獲知後主動偵辦,並於23日偵查終結,依犯刑法重利罪、洗錢防制法等起訴林渝鈞。

基隆地院之後召開接押庭,裁定林渝鈞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基檢提出抗告。

高院發回更裁後,基隆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考量林渝鈞因犯罪嫌疑重大,仍有逃亡可能性,裁定林渝鈞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限制期間要接受科技監控。(編輯:林恕暉)11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