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商業銀行近期於不同分行接連爆出有行員挪用客戶資金,及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等重大違失,暴露內部控制制度未完善及執行不力等缺失,金管會今(25)日依《銀行法》裁處新台幣 800 萬元罰鍰,並要求全面檢討內控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金管會銀行局指出,華南銀行積穗、士林及台南等 3 家分行陸續發生行員舞弊事件,包含挪用客戶款項共計 462.86 萬元,受影響客戶共 9 人,涉案手法包括盜蓋客戶印章、偽造客戶簽章提領新台幣及外幣存款;以及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竄改國外匯入款受款人帳號等違規行為,顯示該行員工行為管理、存匯及外匯系統控管,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均有明顯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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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局表示,華南銀行未完善建立有效的員工異常行為偵測及風險預警機制。雖已建置「員工帳戶異常資金往來控管機制」,但涉案行員均未被列入高風險對象,顯示總行未建立妥適的交易異常偵測系統及員工行為監控機制。

此外,金管會也發現,華南銀行的存匯及外匯系統存在控管漏洞,包括存匯系統可連續多筆交易而無須插入存摺列印紀錄,外匯系統亦可於無摺情況下選擇未連動扣帳,反映系統控管及檢核機制不足。除了制度面問題外,華南銀行亦未確實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未依規定執行存匯及外匯作業流程,主管覆核流於形式,未確實比對交易憑證及客戶資料,導致違規交易持續發生。

銀行局保釋,華南銀行雖已訂有員工誠信及道德規範,並納入教育訓練課程,但短時間內接連發生多起行員舞弊案件,顯示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在推動企業誠信文化及員工道德管理方面仍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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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依《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對華南銀行裁罰 800 萬元,並採取五項措施:一、要求華南銀行全面檢討交易資訊系統、作業流程及覆核機制,強化三道防線管理;二、請該行強化型塑誠信文化理念及做法,透過日常管理及獎懲制度等多元化方式,落實推動企業誠信文化;三、並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總行督導人員責任;四、依法追究涉案行員法律責任,並依銀行公會規定;五、將 3 名違法失職人員通報聯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