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2日電)前民進黨秘書長、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土地賤賣案刑滿出獄,但須賠償台糖1.7億元遭強制執行。台中地院今天表示,吳乃仁昨天到院後裁定准予管收,已解送至台中看守所管收。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中院受理台灣糖業公司聲請對債務人吳乃仁強制執行管收一案,吳乃仁於拘提未著後,委任律師向法院表示願意到院接受訊問,並於11日上午到院。

經法官訊問後,認定債權人聲請將債務人吳乃仁予以管收,為有理由,裁定准予管收,並已依法解送至台中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吳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嫌因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關切,而改變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把台糖土地賤賣給曾贊助洪奇昌的春龍公司,致台糖損失新台幣2億多元。全案經再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於民國103年3月間宣判,法官認定吳乃仁圖利春龍公司,判刑9月。

吳乃仁於103年5月間入獄,經縮刑,104年1月間從花蓮外役監刑滿出獄。民事責任部分,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遭判應賠台糖1.1億元確定,加計利息與衍生債務,估算達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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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仁的民事賠償案繫屬台中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於113年12月間受台中地院囑託,先扣押吳乃仁約1700萬元資產,台糖事後陸續追回700萬元,113年底、114年初台糖再次向法院遞狀聲請強制執行,台中地院囑託台北地院拘提吳乃仁。(編輯:張銘坤)1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