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台灣優良農業科研成果,彰顯國產花生的品牌價值,農業部於今(4)日表示,今年8月5日後,將依法限制「帶殼花生,種子」及「去殼花生,種子」輸出境外,,防範核心技術與優良品種外流,捍衛本土花生農民的實質利益與競爭力。

農業部於表示,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規定,正式辦理「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第二點修正草案公告預告作業,預告期至8月5日止,未來將依法限制「帶殼花生,種子」及「去殼花生,種子」輸出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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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表示,台灣落花生科研實力在雜糧市場深具優勢,近年由農業試驗所與地方農業改良場成功培育出多款深受市場喜愛的明星品種,包含產量高且風味濃郁的「臺南14號」;富含花青素、具特殊風味的特殊品種「黑金剛花生」;以及在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具備卓越抗氧化與耐貯存特性的高油酸明星品種「臺農11號」與「臺南20號」。這些兼具極佳風味與優良性狀的好品種,是國產落花生最核心的品牌資產,必須依法予以嚴格保護。

農業部強調,正因台灣落花生品種優異、品質優良,政府更必須採取積極作為防範未然。為避免我國長年累積的核心栽培技術與優良品種遭不當外流,進而削弱本土花生產業之競爭力,政府依法建立品種防護網;透過實質管制落花生種子出口,能有效保障國產花生的獨特性,讓珍貴的科研成果效益,實質留給台灣本土的花生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