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於新書《向光前行》中,描述2018年時代力量反對勞基法二修縮短輪班間隔、鬆綁七休一等條文於凱道抗爭時「凌晨醒來、身邊戰友都不見了,最後只剩他與徐永明」一事,引起各界炮轟「篡改、抹黑」。時代力量今(4)日發布嚴正聲明予以駁斥,時代力量強調,任何人都可以評論過去,但絕不能為了墊高自己竄改歷史,強烈要求黃國昌應公開道歉、更正內容,並在完成更正前全面下架該書。

時代力量指出,根據檢方法律文書與時力黨團當年發布的新聞稿,黃國昌書中所述完全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方檢察署的不起訴處分書(107年度偵字第5663號)明確記載,警方在1月8日凌晨4時18分進行第七次舉牌清場,當時被列為帶頭者的共有黃國昌、洪慈庸、林昶佐、徐永明四人。檢方的白紙黑字,明確否定黃國昌「凌晨四點消失、只剩我與徐永明」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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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時代力量除了發出當年台北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節錄時序內容,也找出當時於1月8日清晨6時36分發布的新聞稿內容,當日凌晨4點17分警方開始驅離時,徐永明遭強制驅離送上救護車;洪慈庸遭女警包圍,堅持不上救護車,後由林昶佐陪同前往台大醫院急診室;而黃國昌則是要求先聯絡同伴處理物資後,才赴醫院關切同事健康狀況。至清晨4點半許,現場人員才全數遭清除完畢。

時代力量表示,黃國昌在書中評論的,是時代力量過去在勞基法二修抗爭中所共同做出的奮鬥與努力。當天在現場,不論是立委、黨工還是支持者,都是曾與本黨並肩作戰的夥伴。黃國昌對當年同志做出不實陳述,不僅是自毀人格,更嚴重損及本黨聲譽,時代力量必須本於事實,以正視聽。

時代力量痛批,黃國昌可以翻江倒海、黃白藍紅,但絕對不能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刻意抹黑昔日戰友臨陣脫逃,藉此墊高自己孤高的英雄形象,這對當年那些並肩淋雨、一起被警力包圍驅離,甚至在清場後仍為彼此安危奔走醫院的夥伴極度不公平,更沒有權利定義和你一起撐到最後的人是不是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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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事實,時代力量向黃國昌提出三點嚴正要求:第一、就書中與事實不符、抹黑戰友的記述,立刻公開道歉。第二、盡速更正書中竄改歷史的不實內容。第三、在完成內容更正前,應立即將該書全面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