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立委林國成去年7月20日出席反罷免活動時,在台上開罵總統賴清德三字經,遭北檢起訴。北院審理時,林認錯不認罪,稱是針對公共議題評論,一審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林國成昨發布「放棄上訴聲明」,他表示,不願再浪費司法資源,並指身為政治人物,在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對社會影響卻有不妥,接受法院判決並繳納罰緩。

去年7月20日,民眾黨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舉辦反罷免集會活動,林國成發言時,直接在台上爆粗口飆罵賴清德三字經,還多次爆粗口,遭賴提告。北檢今年2月12日依刑法公然侮辱罪起訴林國成,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北院本月5日判林男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現正最夯:賴清德2週年民調升 趙少康認國民黨選舉面臨極大壓力:選票在台灣

林國成透過臉書粉絲專頁發布「放棄上訴聲明」,指針對先前賴總統以個人身分對他提起之妨害名譽告訴,日前法院已作出裁決,他雖認為造勢場合之發言應屬政治性言論,內容亦屬公共事務評論範疇,應受言論自由由的高度保障;且賴總統身為國家領導人,應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但本人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不願意再浪費司法資源,且考量到本人當時身為政治人物,於公開場合因情緒激憤而失言,對社會的影響確有不妥,「因此本人決定放棄上訴,接受法院判決結果並繳納罰鍰。」

林國成提到,特別感謝無償義務幫忙處理本案的律師,以及這段時間許多傳訊來關心支持的好朋友們,尤其是打電話進來說要幫他付罰緩的南部(台南、高雄、屏東)鄉親們,大家的好意他十分感動也心領,「但本案罰鍰本人會自己繳納,希望本案從此告一段落,勿再加劇社會的對立與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