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指控自家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二人涉背信,馬英九基金會已向檢方提起刑事告訴,馬英九基金會董事會3人調查小組隨後發聲明宣稱,這是未經董事會授權而侵犯董事會職權之舉,應予譴責。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所謂3人調查小組已經做出護航蕭旭岑的政治宣示,但不影響馬英九基金會提告,也不影響檢方後續偵查。

3人調查小組5月30日發出聲明指稱,調查小組完成調查並於隔日對外宣示結論,而基金會相關人等尚未提報董事會討論,即舉行記者會全盤否定調查結果,更未經董事會授權,逕以基金會名義向檢方提告前員工,嚴重侵犯董事會職權,應予譴責。黃帝穎發文寫道,3人調查小組批評馬英九基金會提告蕭旭岑是越權,明顯是掩護蕭旭岑的政治宣示,已然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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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指出:「依據《財團法人法》第43條規定『董事長對內為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馬英九董事長代表馬英九基金會,針對基金會遭前執行長蕭旭岑收取台商百萬元卻未入帳等損害基金會等犯行,提起侵占、背信罪告訴,馬董事長『合法』代表基金會維護財團法人權利。」

黃帝穎續指:「3人小組批評馬英九董事長代表基金會提告蕭旭岑是『嚴重侵犯董事會職權』,但3人小組的聲明,在法律上完全不影響基金會提告,更不影響後續檢方偵查,可見3人小組無視《財團法人法》的規定,發聲明只具『掩護蕭旭岑』的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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