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沙港3隻熱帶斑海豚迷航死亡事件,掀起外界熱議。因此中華鯨豚協會針對外界的3大質疑,為何不採取餵食、圈養,或借重30年前圍捕的救援經驗說明。中華鯨豚協會也遺憾表示,其實原已規劃於28日啟動多道防線的專業救援行動,未料海豚於26日提前自行離港,最終不幸在27日擱淺死亡。
5月21日至26日,有三隻熱帶斑海豚迷航游入了澎湖沙港西港口,卻在27日於澎湖青螺濕地淺灘擱淺死亡,並掀起熱議,質疑為何不餵食、圈養、借重30年前的經驗。對此,中華鯨豚協會今日在臉書上回應,野生動物救傷的原則為:感染管理、緊迫管理、物種習性認知與保障動物福利。在維持這四大原則的前提下,努力給予動物醫療支持,讓動物回到自然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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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豚協會解釋,熱帶斑海豚分布在熱帶與亞熱帶海域,主要活動在大洋深水且溫暖區域,近岸群體大約10~20隻為主,離岸群體可達百隻以上。但本次在沙港西迷航的熱帶斑海豚,僅有3隻,迷航剛發生時,港外也未見到其他族群。這說明動物並非正常的群體,可能因為疾病、導航異常、避敵或追食等未知原因,而誤入港口。
鯨豚協會也針對上述3大質疑進行說明:
一、為何不能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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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從口入」一直是救傷過程中最重要的管理環節。在無法確保食安的狀態下,隨意餵食可能導致更多病原進入動物體內。此外,野生鯨豚僅會追食活魚,任意投餵冷凍的餌料不僅動物不會取食,在高溫、封閉且流動率差的港區內,食物會快速腐敗產生更多的病源,反而使感染管理更難控制。
而這幾日在現場的行為觀察中,有觀察到動物在港內就有覓食的行為,牠們能自行取食港內活魚,因此在感染管理的原則下不另進行餵食。
二、為何不能圈養?
於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第1項說明,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飼養。其次,沙港西連日港區水溫已對動物帶來緊迫。熱帶斑海豚在 28 度以上的水溫環境會有行為變慢、游泳異常等緊迫行為。在動物入港的第1、2日下午,牠們的游泳行為多為正常,且會下潛的狀態,然而到了第4、5日下午,游泳行為明顯變鈍,而且也沒有下潛行為。鯨豚協會於第5日下午開始監測水溫;當日直至下午5點,港區海水表層溫度竟仍在 29 ~ 30.1 度的高溫環境,這也表示,在流動率差的高溫港區,會使海豚們有更高的生存壓力。
再來,熱帶斑海豚習性喜歡在大洋快速游泳,活動水深為5~250公尺,但實際測量港口內深度,最深僅4.1公尺(3/4滿潮時),整個港區的寬度與深度,完全無法滿足動物日常所需活動空間。將大洋型的鯨豚圈在狹小的港區,不只讓動物福利變糟,也會導致動物生理緊迫加重,進一步使動物痛苦的死亡。
三、為何不借重 30 年前的經驗?
據相關文獻記載,沙港在1990年以前,多是以圍捕、驅趕的方式,將周邊的鯨豚趕入港內,捕捉季節於冬春之間,每次圍捕的海豚數量為數十至百隻左右,物種以近岸型物種的印太瓶鼻海豚為主(冬季澎湖海溫過低,不是熱帶斑海豚的活動海域)。因此不論是季節、物種、動物狀態,皆不是本案夏季迷航的熱帶斑海豚的類型,也不是活體鯨豚救傷的背景。
事實上,協會與澎湖縣農漁局於25日,已規劃好最終的救援行動,預計於28日執行。行動採聲牆、圍網、假擱淺等三道防線,漸進式的引導動物出港或異地野放,並也已規劃觀察船、異地野放船等必要船隻,確保動物在任何行動中,都能安全的回到外海。但遺憾的是,在籌措人力與物力的期間,三隻動物就在26日上午,自行離開港區,並在27日中午,擱淺死亡。
事實上,鯨豚協會與澎湖縣農漁局於25日,已規劃好最終的救援行動,預計於28日執行。(圖為最終救援行動策畫草圖) 圖:取自中華鯨豚協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