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8日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黃姓偵查佐在偵辦毒品案時,涉嫌性侵16歲女嫌疑人;黃員稱你情我願,少女則稱被強迫;案發後,黃員遭記2大過免職,分局長被記申誡,偵查隊長被記過。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1名黃姓偵查佐在偵辦毒品案時,將1名涉案16歲少女帶回分局,2人用LINE交換聯繫方式,隔天黃員駕駛偵防車前往少女住處載人辦案,涉嫌在車上性侵少女,少女返家後向家長告知此事,前往醫院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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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偵查佐事後承認和少女發生關係,但稱2人是你情我願,不過少女則稱被強迫;彰化警分局立案偵辦,黃姓偵查佐也遭縣警局記2大過免職。
彰化警分局今天發布文字說明,經調查確認,涉案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確有不當行為,且遭提告妨害性自主,分局不護短、不庇縱,依相關人事法令報請警察局,記2大過、予以免職,分局長記申誡2次、偵查隊長記過1次。由於黃員說法與少女相左,目前全案已移送彰化地檢署,將由檢方調查釐清真相。(編輯:張雅淨)1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