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過往曾承諾興建社會住宅13萬戶,如今已就職兩周年,內政部卻在缺乏公共討論的情況下,將13萬戶目標下修至4萬戶,讓民間團體今(27)日齊赴民進黨中央,抗議社宅政見跳票,並要求賴清德在今日下午將召開的中常會中公開回應。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孫一信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社會住宅的興建數為43,666戶,佔全國住宅存量僅0.45%;若政府將興建目標數下降至4萬戶,未來10年後的社會住宅存量僅能到達1.6%,距離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標準的5%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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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秘書長馮輝倫表示,社會住宅其實和青年息息相關,不僅是大學生時期開始碰觸租屋市場,大部分年輕人在出社會後,比起在市區購買房子,也更傾向於租房生活。他與孫一信同樣呼籲六都首長候選人應負起責任,積極提出各縣市的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來一同分擔中央政府的壓力。

台灣青年思潮協會理事兼研究員麻筱祺進一步說明,首購族的年齡已經從30到35歲,遞延至35到45歲。而在台灣,五年前一個家戶就必須要花約9.58年的年總收入才能購買一個房屋,遠高於其他發展中國家僅需要3到5年的時間。她指出,租金補貼其實作為短期的住宅政策有其重要性,但也需要一同檢視補貼是否有「補到點上」。根據國際可負擔居住標準,居住支出不應該超過月收入的30%,而目前補貼的金額在都會區仍是杯水車薪,無法支持青年在都會區達到可負擔租屋。因此麻筱祺也呼籲政府,應根據辦理租金補貼獲得的至少75萬戶的租資訊為分析基礎,以「可負擔租屋」為目標,調整租金分級補貼以及補助金額。

台灣青年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文培指出,社會住宅跟包租代管狀況其實完全不一樣。以林森北路上的「新興社宅」為例,其實完全沒有管理室、任何人都可以走進去,也沒有監視器,要辦任何一個活動,也要100%居民都同意才能舉辦,造成許多非法案例可藉此在裡面發生。他直言,政府其實不是沒有土地,也不是包租代管真的可以取代,那只是它沒有很認真地去找,沒有很認真地去看哪些事情是可以真的步一步地去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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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也提到,包租代管跟社會住宅,根本是兩種不同的政策選項。以萬華區為例,相對比較便宜的包租代管租金每個月是1萬5到2萬之間,然後屋齡30年起跳到50年都有。但是在這附近,2024年、屋齡2年的新興社宅,同樣的坪數,它的第三階租金是8,900塊錢。中間差了快1萬塊的薪水(租金),是現在最低工資的三分之一。所以等於勞工每個月要拿三分之一或是二分之一的薪水去付房租,「這樣是真的可以好好生活、安心生活的一個選項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引用內政部資料指出,全國平均房貸負擔率已經高達42.42%,六都中最低的桃園市也已逼近40%,勞工需拿出自己將近一半的薪水來支付房貸/房租,「請問這樣他還要生活嗎?」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則觀察發現,「公共托育政策」跟「社會住宅政策」有非常多相似的地方:第一,收費非常平價,因為成本大部分是政府墊掉了。第二,可以非常安心地在公托讀三年或四年,不用擔心小孩被私立幼兒園退貨。你在公幼、非利(非營利幼兒園),你可以讓小孩不管有什麼狀況、身心靈都可以好好的讀完。同樣在社宅也是一樣,抽到就保障六年的居住權,不用擔心被私人房東用莫名其妙的理由把租客趕走。所以社會住宅跟公共托育,一樣都是平價、安心的選擇,「如果你可以托育公共化,那租屋也應該開始公共化」。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辦公室主任莊棋銘以自身經驗發言,他目前居住在內湖瑞光社會住宅,因家中經濟不寬裕,從小住在萬華老舊沒有電梯的公寓,對行動不便的他而言難以出門;在一般租屋市場搬過五次家,房東擔心他出意外、質疑他沒有能力支付房租,甚至要求出示存摺與薪資證明;身心障礙者在租屋市場長期面對的系統性困境,社宅是不可替代的協助資源。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分享國外的OECD國家的經驗,政府必須跟房東去協議,藉由政府的資源的一個補貼,或是一些稅金的減免或修繕的協助,去換得那個業者跟房東對社會性的一個承諾跟提高,包括選擇房客的友善性、租金的穩定性、可負擔性、不能隨便驅趕房客,以及租金低於市價,才能作為一個有社會性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民間團體共同向賴清德提出兩大訴求:第一,請說明「興建13萬戶」的政見承諾是否還會兌現,並責成行政院儘速核定新一期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二,請廣邀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召開「住宅政策國是會議」。民進黨中央黨部社會運動部副主任也到場接受民團的陳情書,期盼賴清德能在下午中常會針對訴求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