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社群平台PO文指出,5月14日收到嘉義市警察局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分書,與警方聯繫後得知是涉案未成年少女冒用自己個資,痛批警方現場不能查證涉嫌人身分,後續抓捕共犯後才知抓錯人,並且撇清責任,稱此案責任不在第一分局,質疑警方甩鍋。

女網友在社群平台指出,自己人在新北市,沒有去過嘉義市御花園旅館,更沒有接受尿液檢驗為陽性等情形,卻收到嘉義市警察局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分書,第一反應是是個資遭外洩詐騙,打到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察竟還向原PO母親表示「有可能是妳女兒不承認」、「罰鍰趕快繳一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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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女網友已經打算到嘉市查驗指紋以證清白,結果接到承辦警員聯絡說抓到嫌疑犯,證實身分被謊報,女網友指出,承辦警員起初低聲下氣說明來龍去脈,請自己不要對未成年提出訴訟,並要求到鄰近派出所做筆錄,但後續警員就撇清責任,稱此案責任不在第一分局,轉而歸咎女網友將電腦有顯示身分的照片關掉。

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指出,員警查獲未成年少女涉嫌吸K,當場曾要少女出示身分證,因少女稱沒帶身分證,並熟背遭冒用女網友身分個資,後續帶少女返所驗尿,調閱戶政役資料比對發現未附照片,因此連絡上少女冒用之女網友家人。

北興派出所指出,後續共犯查獲到案,確認少女冒用他人個資屬實,因女網友為遭冒用身分被害人,也考量女網友在北部,請她到就近派出所製作筆錄、不用南下嘉義,全案今日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