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2日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一審判刑17年,全案包含柯文哲共7名被告上訴。北院今天表示,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書狀均已送到北院,近日會將卷證整理完畢,預計25日上午函送高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等4大案今年3月26日宣判,11名被告中9人有罪,其中,柯文哲判刑17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其餘6人判刑1年至6年6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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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年徒刑,緩刑3年;前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檢察官與彭男、邵女均未提上訴而確定。

台北地檢署認為,原判決未將沈慶京行賄柯文哲新台幣1500萬元等列入量刑審酌的事實基礎,有量刑過輕之虞,於4月30日對柯文哲等9人提起上訴。

此外,包含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在內,同案其他被告如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等人,也提起上訴,不過,應曉薇沒有提出具體理由,北院合議庭要求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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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應曉薇補正理由,北院今天表示,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書狀均已送到北院,近日會將卷證整理完畢,預計25日上午函送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據了解,高院受案後,預計公開抽籤分案審理。(編輯:龍柏安)1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