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下簡稱「綠盟」)今(14)日共同發布《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檢視台灣四大永續獎的評選機制,報告指出,獲獎企業中近半數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同時有多家高碳排企業的減碳、綠電與脫煤表現落後國家政策目標。綠盟示警,若永續評鑑機制缺乏對污染、工安與實際減碳成效的檢視,將與國際反漂綠與供應鏈淨零趨勢明顯脫節,不僅無助國家減碳,更將削弱台灣產業在國際綠色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綠盟研究員張趙指出,台灣的永續評鑑長期忽視國際規範,連企業遵守在地法規的基本門檻都沒守住。他進一步說明,國際對「防漂綠」的要求有三層:第一層、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ILO勞動公約等規範架構;第二層、歐盟、德國供應鏈法等強制立法;第三層、蘋果、責任商業聯盟(RBA)等品牌商行為準則。張趙指出,在2025年度四大永續獎得獎的113家製造業中,近半數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TCSA得獎企業違反勞動法規的比例更高達四成。儘管職業安全是國際勞動規範的核心,但承攬鏈職災的「黑數」常被簡化為報告書的一個數字,2024年中鋼、中油與東元電機接連發生員工死亡職災,三家公司照樣拿到台灣企業永續獎。
氣候轉型方面,雖國際淨零科學標準、聯合國氣候報告與國際能源署都已訂出鋼鐵、水泥的低碳製程汰換時程,但部分台灣用煤大戶的燃料結構幾乎沒變,照樣年年拿永續獎。張趙舉例,欣興電子是全球AI伺服器載板製造關鍵節點,從2014年起連年獲頒TCSA永續綜合績效獎,但近三年反覆違反水污法。新豐一廠2024年5月銅排放超標七倍、遭罰310萬元,距上次限期改善不到半年;四年內還發生四次火災,永續報告書的改善策略卻連年照抄。而國營事業中油連年蟬聯空污冠軍,永續報告書自訂「30萬重大裁罰」揭露標準,揭露違反空污法裁罰僅18件,實際卻高達89次、累積2,423.5萬元,逾八成違規未揭露;同年另有兩次火災、六次製程異常釀重大空污、13件職安疏失致三人死亡,中油仍持續獲頒TCSA永續獎。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也表示,獲獎的排碳大戶共有38家,經分析有6家沒有2050淨零目標、11家的2030中期減碳目標未達國家28%±2的政策方向、28家企業的2030年再生能源目標未使用30%綠電的政策目標、13家企業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不到1%、其中又有 6 家完全未使用綠電(能效進步率不到2%)。此外,有28家沒有明確揭露是否已落實「用電大戶條款」的再生能源法定義務。而燃煤作為碳排與空污的最大來源,去年卻有9家仍在使用燃煤的企業獲得 TCSA永續獎項肯定,其中8家沒有設定具體的脫煤時間、5家企業的用煤量增加,其中中石化較前一年暴增三倍,被視為氣候行動標竿而獲得氣候領袖獎的遠東新世紀也增加了近三成的用煤量。42家半導體排碳大戶中,有八成五的能效進步率不到2%,近八成的2030 年再生能源目標設定,沒有達到要用30%綠電的政策目標,11家獲獎標竿企業中,也有7家沒有達到政策目標,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達10%以上的半導體僅3家。但國際品牌如蘋果、微軟、輝達等皆已承諾2030要100%使用再生能源,甚至連台積電的競爭對手英特爾都承諾2030年要100%綠電,若台灣不加快再生能源發展腳步,恐失去國際競爭力。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方鈺宜指出,未來兩年隨著 IFRS S2 的導入,企業揭露因應氣候風險與機會的轉型計畫將成為必要作為,永續獎項亦應從表揚資訊揭露,轉向以轉型內容的實質檢視作為評選依據。依照 IFRS S2 建議架構,轉型內容須包含:氣候治理、風險與機會情境分析、範疇一至三排放、資本支出配置、減量路徑,以及氣候相關財務影響等。除針對上述項目進行評估外,如同本次報告所指出,減煤對排碳大戶具有顯著減排影響,因此給獎單位應將產業用煤與氣候表現連結,鼓勵企業積極尋求其他低碳工業熱能選項;受獎企業亦須正視產業脫煤。方鈺宜表示,經濟部於 2022 年提出「製造部門 2030 淨零轉型路徑」至今已近四年,應儘速更新內容,並納入於 2025 年底核定通過的六大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水泥等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產業別減量基準與階段性指標,包括能源效率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燃料替代、製程轉型,以及範疇三管理等,以提供企業更明確的政策訊號與規範,同時應透過需求端政策建立明確的低碳市場訊號、啟動低碳鋼鐵、水泥等產品的標準研議,也可搭配碳差價合約、綠色採購加分、轉型補助及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低碳製程的初期成本,形成穩定且可預期的低碳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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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記者會中,他們向政府提出三大呼籲及訴求:第一、建立重大污染與重大職災排除機制,將法規遵循視為永續評比最低門檻,並將脫煤轉型計畫、國家減碳政策目標等實質氣候行動納入核心評分項目。第二、主管機關應制定有效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更新「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水泥等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明確的階段性減碳與脫煤指標,同時透過公共採購導入低碳鋼鐵與水泥的「綠色採購規範」,同時研議材料碳強度門檻,並搭配「碳差價合約」、轉型補助等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氫能直接還原鐵、大型工業熱能電氣化等低碳技術的初期成本。第三、針對反覆發生污染與重大職災的關鍵供應商,品牌大廠應落實環境與人權的盡職調查,並將環保與工安表現嚴格納入採購決策標準,透過市場力量促使企業落實永續轉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指出,36家獲得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及氣候領袖獎的企業中,有13家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不到1%,其中有 6 家完全未使用綠電,能效進步率不到2% 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