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過「國際請病假日」嗎?這個假日是2008年香港藝術團體C&G Artpartment所發起的非正式紀念日,鼓勵忙碌的現代人暫時從工作壓力中抽離,停下腳步修復身心。

國際請病假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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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請病假日」源自一場名為《請病假》的香港藝術行動。香港藝術家阿金(Gum Cheng)與張嘉莉(Clara Cheung)舉辦了一場《請病假》概念藝術展,於2008年宣布,5月13日為「國際病假日」。

香港人常說有時間去死,卻沒時間生病,等到意識到自己生病時,往往病情已經非常嚴重。打工仔往往連喘息的機會都少之又少,最後只能透過請病將才可以休息, 團體和策展人建議請病假者可抽時間參觀藝術展覽、參與藝術活動,相信「有病可舒緩病情,無病可陶冶性情」。「寫生」和「繪畫」有助於淨化心靈,幫助病人恢復心理狀態。

過去該藝術團體也曾邀請大家與我們同在這一天進行寫生繪畫的,或是體驗釣魚的樂趣。

這個特殊的日子讓許多上班族不禁有共鳴,「我要怎麼意外傳到群組,讓老闆給我們放一天假呢」、「我得了上班會生病的病」、響應節日立刻跟上」。

勞基法勞工病假新制規定一次看

為保障勞工健康權,避免勞工在身體不舒服需要休養或治療時,因爲雇主規範請病假衍生的不利益對待,造成勞工不敢請病假,抱病上班,勞動部去年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從四大面向著手保障勞工請病假的權益,新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

1.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為不利之處分。

2.考量勞工舉證困難,課予雇主於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之事實後,應負舉證責任。

3.雇主考核時應以勞工之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作為考量。

4.勞工請普通傷病假,其全勤獎金之扣發,應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

5.《勞工請假規則》增訂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為不利處分之規定,是透過蒐集勞雇雙方及各該倡議團體意見後,務實的衡平考量所制定的日數。

6.《勞動基準法》所規範的假別,例如:婚、喪、事、病假,是以「日」為計算單位,但如果勞雇雙方協商以小於「1日」的單位來計算,亦屬可行。因此,倘勞雇雙方約定以「小時」或「半日」為請假之計算單位,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加總未超過10日者,雇主仍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為不利之處分。

至於病假是否依定要每日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勞動部指出,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請假程序(包含請假證明)相關規範,應事先明訂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應報主管機關核備。

勞動部提到,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或是其他足以證明有就醫事實之事證(如門診就醫收據、藥單等),均得作為勞工請病假之依據,如果勞工已提出請病假證明,雇主即應依法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