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鄭文郁、楊孟寅醫師遭檢舉,涉嫌讓3名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實際操作,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醫師楊孟寅、鄭文郁及醫材商等3人違反醫師法,不法所得196萬7039元,依醫師法、詐欺取財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2名醫師從重量刑。

中檢指出,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為貪圖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林姓等3名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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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規,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手術,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但5人共同隱匿「廠商代刀」的事實,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再加上病患負擔高額的醫材及手術費用,5人本案犯罪所得合計為196萬7039元。醫材商更會以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給醫師。

台中地檢署指出,5人涉犯《醫師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其中楊孟寅先前執業時已有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因此建請法院針對2名醫師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