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軍事機場噪音補償金發放成效及逾期款項處理,立法委員王定宇今(12)日邀集相關單位舉行研議會議,會中達成重要共識,請國防部研議逾期未領取補助津貼,未來是否將比照財政部普發現金模式,採取「公告限期領取」制度,將民眾逾期未領之補償金將不再繳回國庫,而是全數留供行政區公所,專款專用於地方噪音補償及相關回饋活動。

現行噪音補償金發放過程中,常因部分民眾失聯或未前往領取,造成經費剩餘。為確保回饋地方之美意不打折扣,會議結論要求國防部及財資處參考過去「消費券」或「普發現金」的行政作業,每年發布領取公告並設定截止日。若民眾逾期未辦理領取,該筆款項將視同放棄個人領取權,並直接撥入該地區公所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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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會議的官員強調,噪音補償是基於對地方受擾居民的實質回饋。因此,這筆補償金具備特定目的,不宜直接收回國庫,應留在地方行政區域內,由區公所與里長共同協調使用,用於噪音防治相關活動或設施改善,確保公款公用並符合民意。

此外,針對執行細節,會中決議國防部應比照原有的里政活動請款方式,簡化相關行政程序。國防部預計將在一個月內提申具體執行辦法,並爭取於明年正式啟動新制,以提升噪音補償金的發放效率,讓國軍的回饋美意能更精準落實於地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