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9日電)蘇耀輝涉殺人未遂案原遭判刑8年定讞,高院再審今改判無罪。到庭聽判的蘇男語帶哽咽地感謝所有支持的人。他說,「這個案子從86年至今30年了,人生有多少個30年能活?」

蘇耀輝被控於民國86年間涉犯土城砍殺夫婦未遂,遭判8年定讞。蘇男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天認定蘇男當初的測謊鑑定及圖譜判讀、被害人指認兇手程序均有瑕疵等,罪證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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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蘇耀輝在高院大門語帶哽咽地感謝所有到場支持的人,並娓娓道來這些年他與妻子被迫經歷的辛酸日子。

蘇耀輝表示,94年他遭判有罪確定,「我是冤枉的,我選擇司法不服從,不進去關。」逃亡期間他到處申冤,也因無法工作,只能由妻子維持家計。最令他痛心的,是102年6月4日,他唯一的兒子國中畢業當天去河邊烤肉,被朋友推下河身亡,「當時我逃亡沒有辦法出面送他,我冤案加喪子之痛,有多麼悲哀。」

蘇耀輝說,最後他向時任監察委員陳師孟申冤,陳委員立案調查,辭職後轉交給另一位監委高涌誠,高委員介紹他找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經過大家努力,才有今天無罪的判決,「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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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耀輝的妻子謝伊齡則說,這30年對他們來說,真的是極度漫長的折磨,這段時間幾乎是「漫長到連呼吸都會痛」。除了感謝所有律師、志工的相挺,她也希望這些年因冤案而受到的精神損傷,能夠被國家看見、聽見與補償。

謝伊齡也特別感謝同樣曾經歷過司法不服從、到場聲援的平反者陳龍綺,在平反路上陪伴、鼓勵他們2人,讓他們不至於孤單無援。

陳龍綺感嘆道:「有沒有犯錯自己最清楚,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要被關?」他說,目前的司法制度既不會向被錯判的人正式道歉,也不會給予司法不服從的人任何補償,因此他想呼籲司法院能正視這個問題,修補制度上的缺漏,不要再讓人生已經被冤案毀掉大半的人繼續受苦。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本案除了照見測謊、指認瑕疵等問題,也照見了目前刑事補償法的漏洞。他表示,106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就有提出國家應「完善刑事補償法制」,針對未受人身自由拘束情形,也應補償,遺憾的是至今仍未成功修法。

羅士翔說,蘇耀輝歷經了18年的司法不服從,所承受的痛苦一般人無從想像,希望透過本案的無罪宣判,能讓司法單位再次正視冤案傷害,推動相關改革。

本案義務律師簡銘昱律師表示,很高興蘇先生與妻子的堅持,讓他們今天能迎來這個無罪的結果。

律師洪維德說,法官願意在宣判時當庭肯認蘇耀輝因本案所遭受的多年司法折磨,讓他感到非常欣慰。對於所有的司法從業人員來說,應檢討為何司法會發生這樣的錯誤。而在在祝福蘇耀輝無罪之餘,他也呼籲檢察官不要再上訴。

最後,本案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律師葉建廷表示,蘇先生與妻子歷經了將近30年的辛苦日子,很感謝合議庭在今天做出了無罪的決定,也讓兩人終於可以光明正大、抬頭挺胸地走出法院。

葉建廷也強調,合議庭在今天所做的決定,對台灣刑事司法體系來說極具指標性意義,未來應盡可能建立針對指認程序、測謊證據的正當法律程序與防錯機制,如此也才可能減少造成冤案的風險,也避免下一個蘇耀輝案再度發生。(編輯:林恕暉)1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