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涉家庭聚餐單據詐領特別費 前中市地政局長判2年社會文/中央社發布2026.04.28 11:20分享按讚字級收藏留言前台中市地政局長吳存金(圖)涉貪案,台中地院2月11日首次開庭審理,她全數認罪,請求法院減刑並給予緩刑機會。(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台中市政府前地政局局長吳存金涉貪污案,她遭指控以家庭聚餐單據,詐領首長特別費共計新台幣6萬8679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判處吳存金2年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並須執行公益義務勞務24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5場。(編輯:李錫璋)1150428 延伸閱讀沈伯洋被酸為選舉換髮型很假 律師諷:為選舉改姓比較假!網譏「斷章取益」(影)槓上脫口秀!諷梅蘭妮亞「像準寡婦」 川普怒轟ABC金摩是暴力煽動者指中國營造破壞現狀新常態 賴清德:推動海巡全面轉型、提高各項加給民團偕居民赴核三重啟審查說明會外再抗議:我是恆春人我反核! #社會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市政府 #吳存金 #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