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台的台積電內鬼案,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今日針對4名台積電前、現任工程師、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進行一審宣判,主嫌前工程師陳力銘10年有期徒刑,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判刑10月。
曾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的陳力銘,跳槽至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擔任經理,自2023年起透過學弟吳秉駿及同僚戈一平,利用筆電登入台積電內網,並以手機翻攝二奈米製程的測試數據,其中14張被鑑定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4人涉犯《國家安全法》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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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針對本案共發動三波起訴,首波針對「2奈米洩密」,建請重判主謀陳力銘14年,同夥吳秉駿、戈一平分別求刑9年與7年;第二波起訴針對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依《營業秘密法》建請罰金1.2億元;第三波則是「14奈米洩密案」,陳力銘與陳韋傑分別遭求刑7年及8年8月,而涉嫌滅證的東京威力高階主管盧怡尹則被求刑1年。
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今日一審宣判,陳力銘、吳秉駿及戈一平均已坦承犯行,涉嫌洩漏台積電「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的陳韋傑至今仍否認犯罪,最終判決陳力銘10年有期徒刑,共犯吳秉駿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弋一平2年有期徒刑、陳韋傑6年有期徒刑。
而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判刑10月,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東京威力科創判罰1億5000萬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