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33歲張姓男子昨日晚間18時43分許,疑似不熟悉路況一路走上國道1號,當時處於車速極快的尖峰時段,張男於路肩緩慢移動嚇壞不少路過駕駛,國道警察第一大隊獲報立即調派巡邏車趕赴現場,將張男安全帶往桃園交流道並查驗身分,並依規定製單舉發。
國道警方指出,昨日晚間接獲報案,國道1號北向51公里有1名行人,立即調派員警前往查看,並將行人帶往桃園交流道,張男疑似不熟悉路況誤上國道,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行人上高速公路可處罰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警方依規定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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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方提醒,國道屬封閉型道路,行人不可任意進入,並應注意道路標誌、標線,以免發生誤上國道之危險狀況。
警方呼籲,用路人如在國道發現行人,在安全不違規的前提下,可撥打1968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國道警方會立即派遣巡邏員警前往處理,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