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遭開除黨籍的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近日頻上節目「爆破」民眾黨,並抖出諸多內幕。昨日晚間,李貞秀也宣布,她已效仿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方式,向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其黨籍處分之部分,聲請假處分,而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也證實收到李貞秀之聲請。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李貞秀假處分之聲請,與當年王金平有法律適用部分在內3大不同,因此難以比照之。
昨晚,李貞秀在其YT個人頻道開直播表示,她已循王金平模式,針對其黨籍處分部分,聲請假處分,並秀出聲請單據。她還提到,自己遭開除黨籍後,至今尚未收到中評會紙本通知,且按民眾黨規定,她仍有30天申覆期限。更於直播中怒嗆黃國昌,接連幾日鏡頭前誣衊妖魔化她,非要她走人不可,就是因為民眾黨給不出一個開除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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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還爆料,立法院離職文件她尚未簽署,因簽署等同離職喪失立委身份,故尚未簽署,並期盼藉假處分之聲請,讓民眾黨相關程序先暫緩。而台北地院今日也證實,已在本月17日收到李貞秀的假處分聲請,而相關裁定也將於近日出爐。
對此,黃帝穎直言,李貞秀假處分難比照當年的王金平,因為有三大不同之處。首先,是適用法律不同,他表示,王金平假處分案時,所適用之法源為《人民團體法》,且法院認定當時的國民黨考紀會沒有民主基礎,開除黨籍有高度疑慮。不過,李貞秀黨紀處分時,已經有《政黨法》,因此法律基礎完全不同。
黃帝穎續指,其次,王金平與李貞秀提起假處分時點不同,王金平是在身兼時任國民黨主席總統馬英九主導開除黨籍後,在立法院尚未收文生效前,提起假處分,法院認為有暫時權利保護的必要。不過,李貞秀是在在立法院收文後,才提出假處分,時點比王金平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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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指,第三,立法院當年挺王金平,而李貞秀沒有這個待遇。黃帝穎表示,王金平在國外遭馬英九主席主導開除黨籍,立法院在公文送達前下班,力挺王金平態度明確,最終讓法院認定仍有暫時權利保護的必要,王金平聲請假處分及後續訴訟均勝訴。不過,李貞秀沒有王金平的待遇。
律師黃帝穎。 圖:民進黨提供(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