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虛幣犯罪2(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9日電)虛擬貨幣搶案頻傳,台灣首起案例發生在8年前的台中市。當時負責偵辦的警官吳柏羲說,這起比特幣搶案仍為傳統強盜手法,但近年犯罪模式已隨詐欺案而更為多變。
犯罪型態會隨著社會發展、金融科技演進而改變,搶案也從過去的搶銀行、搶銀樓,擴大為近年常聽到的虛擬貨幣搶案。
現任刑事局公關室主任的吳柏羲曾是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偵查隊長,任內於民國107年2月偵破全國首起虛擬貨幣強盜案。
回顧當年案情,吳柏羲告訴中央社記者,案發時正值春節小年夜,有民眾報案表示西區忠勤街疑有人酒後鬧事,經派員到場發現有黃姓男子、戴姓男子及其男員工等3人。黃男起初辯稱和友人聚會飲酒起衝突,會自行私下和解,企圖規避警方追查。
吳柏羲說,員警察覺現場凌亂,甚至有鬥毆痕跡和血跡,認為此事不單純,隨即展開深入調查。
現正最夯:陳智菡被說薪水太高落淚! 詹凌瑀嗆憑什麼領20萬:就是民眾黨蛀蟲
吳柏羲表示,警方深入調查赫見這並非酒後滋事,而是比特幣強盜案。有詐欺前科的蕭姓男子為獲取不法利益,夥同黃男、施姓男子、林姓男子共謀犯案,透過網路平台虛擬貨幣社團管道佯稱欲購買比特幣,進而結識從事資訊業的被害人戴男。
黃男等人設局邀約戴男南下面交,且事先還自拍保險箱內有新台幣500萬元,以取信戴男。
戴男不疑有他,與男員工搭車至黃男台中租屋處面交,不料戴男才剛展示手機顯示持有比特幣的畫面時,就遭黃男等人毆打、控制,並搶走手機,隨即戴男所持有的18顆比特幣(當時市價約新台幣500萬元)就被轉出。
蕭男等人將被害戴男及其員工灌醉後離去,並獨留黃男在場看守。直到察覺警方到場時,黃男才故意拿酒瓶砸傷自己,謊稱酒後起爭執,欲規避追查。
所幸法網恢恢,警方查明真相後,立即逮捕黃男,並持拘票漏夜追緝共犯,於金門攔截到欲循小三通方式逃往中國的林男。
另外,警方透過數位跡證查知施男犯案後就到台北購物,並搭除夕夜末班高鐵班車要返回台中,經逐一巡查車廂後,於苗栗站過後在車廂門口前逮捕施男到案,查扣現金新台幣12萬餘元,翌日循線在台中市南屯區拘提蕭男。
吳柏羲說,被搶走的18顆比特幣經追查已轉至中國的不詳帳戶,後續也難以追回,雖懷疑此案有幕後主嫌,但到案犯嫌都設定斷點,未供出幕後主使者,證據有限的情況下,警方難以再溯源揪出藏鏡人。
他分析,此案雖涉及虛擬貨幣,但犯罪手法仍不脫傳統強盜手法,為犯嫌假扮買家,以購買比特幣為由邀約賣家面交後控制強盜為己有。
吳柏羲表示,近年虛擬貨幣交易案件犯罪模式更多變,有犯嫌假扮賣家,於民眾匯款後就失聯、不交易虛擬貨幣,或假冒買家並待民眾將虛擬貨幣轉入犯嫌錢包後,就不履行交易交付金錢或提供偽造匯款證明。
吳柏羲說,以上手法都是指犯嫌施用詐術(如虛設帳號、偽造信用紀錄),誘使被害人履行合約後,犯嫌卻不履行對價義務,進而非法取得他人財物,因此可能涉及詐欺罪嫌。
吳柏羲分析,虛擬貨幣轉帳洗錢速度很快,短時間內就可轉4、5層以上,最後再轉入交易所後直接換現金,被害民眾要追討有難度,若要投資、買賣虛擬貨幣,還是優先使用國內正規交易所比較安全。(編輯:蕭博文)11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