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猴硐貓村驚傳虐貓案,商家發現4隻貓咪疑遭人無故噴灑辣椒水,導致眼睛不適、無法睜眼,貓咪不斷發出哀鳴,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48小時內即鎖定涉案對象為家住永和的28歲李姓男子,昨日將人帶回後,李男竟稱因為心情不好才會虐貓。
民眾於社群平台發文指出,4月10日下午猴硐貓村有人持辣椒水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正積極調閱監視器與蒐證,想請這段時間有在猴硐的遊客,如果剛好有拍攝貓咪或風景,請幫忙檢查背景是否有錄到可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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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警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並動員「鷹眼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因案發地點為知名觀光景點貓村,周邊人車往來頻繁,相關資訊須逐一過濾、釐清,增加查證難度,所幸專案人員與鷹眼小組持續彙整各項事證資料,循序釐清涉案對象可能活動範圍與案情關聯,順利掌握犯嫌身分與行蹤。
警方發現李姓男子形跡可疑,經追查其搭乘火車的動線,確認身分與住所後於昨日將人帶回偵訊,犯嫌指出因為心情不好才會拿前幾天購於百貨商行的辣椒水朝貓噴灑,全案後續將依動保法第25條第1項罪嫌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嚴正聲明,保護動物是普世價值,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導致受傷,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200萬元罰金。若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