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日前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詐領助理費等弊案,前後不法所得高達829萬8092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並依法提請公訴求處24年2月重刑。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上午進行一審宣判,陳歐珀遭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陳歐珀之妻徐慧諭則被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曾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413萬5922元賄款,並利用職權在立院推動《商港法》以及迫使港務公司撤銷高雄洲際碼頭招募案。除此之外,陳歐珀還涉嫌收受租賃車業者50萬元賄今,以換取他召開協調會,藉以阻擋UBER案政策推動。而檢廉還追查出,陳歐珀擔任三屆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費,詐領的薪水及加班費高達411萬2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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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檢廉還發現,他和妻子徐慧諭涉嫌侵占自己成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之公益款項110萬元,用於保險及家庭開銷。
台北地檢署認定,陳歐珀涉嫌收賄、詐領助理費,不法所得高達829萬8092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洗錢防制法》等5罪,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24年2月重刑,至於徐慧諭涉公益侵占罪110萬部分,則求處8年8月有期徒刑。
在起訴後移審庭上,陳歐珀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洗錢等罪。去年11月24日,北院考量本案相關證人均已詰問完畢,串供可能性大幅降低,因此裁定陳歐珀50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而日前陳歐珀以配戴電子腳環無法用儀器檢查身體為由聲請撤銷科技監控,但遭到台北地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