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重判17年,但至今判決書還未公開,據《鏡週刊》日前揭露,在北院長達450頁左右的判決書中,關鍵證據之一來自台北市政府內部資料,提柯文哲在市長任內的完整會客紀錄與行程,搭配政風處專案報告,清楚還原決策過程,成為判柯明知京華城案違法的重要關鍵。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日)砲轟,過去是「黨檢媒」三位一體,現在已經變成「黨檢媒院」四位一體了?並質疑當時北市政風處處長長期對柯政治情蒐,還平步青雲高升廉政署副署長,「臭不可聞」。
黃國昌上午於新北市長競選總部召開「守護市民好健康 新北醫療三處方」政見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怎麼看《鏡週刊》報導指出,判決書裡指關鍵證據是北市府內部的資料,才成為京華城案違法的判決關鍵,黃國昌直言,目前為止,北院判決書還沒公布,他非常訝異,剛提到《鏡週刊》引述判決書的內容,那可能要請《鏡週刊》跟北院出來說明,為什麼判決書還沒有公布,《鏡週刊》就拿到了?
當前熱搜:伊朗總統:有「必要的意願」結束戰爭 尋求保障讓衝突不要重演
黃國昌批評,這跟過去在偵查階段一樣,所有偵查不公開的秘密資訊,竟都可以片面地成為《鏡週刊》扭曲報導的依據。過去是「黨檢媒」三位一體,現在已經變成「黨檢媒院」四位一體了嗎?怎麼會有這麼荒謬的狀況?請問北院,判決書是誰偷偷拿給《鏡週刊》?否則《鏡週刊》怎麼會拿到北院還沒對外公告、還沒對外表示具體內容的判決書?
黃國昌質疑,過去是北檢跟《鏡週刊》勾結,現在連北院也淪陷了嗎?恐怕要請《鏡週刊》跟北院出來說清楚、講明白。至於剛所講到的判決理由,他目前看不到也無從得知,可能要跟北院或承審的三位法官有特殊緊密關係的人才可以拿得到。
黃國昌指出,他先假設引述《鏡週刊》內容為真,他只覺得非常可笑,依法論法,第一、政風處調查報告是審判外的公訴,傳聞證據怎會直接當證據內容?這刑事證據的基本法則都忘了嗎?更不要說,台北市政風處正是過去長期對柯文哲擔任市長期間進行政治情蒐的單位。
當前熱搜:鄭麗文稱「全世界都奉行一中政策共識」 李明哲:國民黨正式認輸了
黃國昌解釋,可能一般市民不知,政風是一條鞭制度,不是北市府管的,而是廉政署管的。北市政風處長期對柯政治情蒐,該政風處處長還被檢舉、爆料,由民進黨立委幫關說升遷,後來也平步青雲高升到中央的廉政署擔任副署長(指林炤宏),這些事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都被公開質詢過也質疑過,但相關當事人全裝作若無其事。
黃國昌痛批,不管是幫他關說的民進黨綠營高層、新潮流高層,還是當事人本人,至今幫做政治情蒐、透過綠營大老高層關說、平步青雲升到中央廉政署擔任高官,他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臭不可聞」,這種配合民進黨中央政府在抹黑打壓柯文哲所做的調查報告,真的是不是如同《鏡週刊》所引述北院的判決理由,如果是的話,那只是再度印證民進黨的黑手,怎麼樣伸到司法裡構陷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