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一審遭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院今(31)日表示,依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法庭錄音、錄影,今天上午10時公開播送,成為《法院組織法》修法後首例。

台北地院3月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6月,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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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貪案於2024年12月進入辯論程序,柯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聲請針對此案言詞辯論、裁判宣判進行直播,北院合議庭審酌此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為社會矚目案件等理由,裁定於宣判後5日內「公開播送」言詞辯論、宣判錄音、錄影,是《法院組織法》修法後,首例准許公開播送的案件。

北院今天表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及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規定,定於31日上午10時於司法院指定的網站或平台公開播送。公開播送網址連結如下:https://tpd.judicial.gov.tw/tw/lp-11915-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