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重大少年犯罪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外界質疑《少年事件處理法》對加害人保護過多、處罰過輕,特別是前科紀錄「自動塗銷」制度備受討論。對此,民進黨立委李坤城今(30)日質詢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及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關注修法方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就「法院安全秩序維護與法警職權行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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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指出,現行制度只要案件執行完畢,刑事紀錄即自動塗銷,而司法院提出的修正版本,採三年觀察期作為標準,期間若未再犯即塗銷前科。他質疑,該制度僅以「時間」作為評量標準,未區分輕罪與重罪,恐不符社會期待。
李坤城表示,包含民進黨立委及民間團體均提出建議,應區分犯罪性質,對於重大刑案不應採一律塗銷,而應改為「動態註記」,以兼顧社會安全與被害人權益。
高金枝回應,現行修法版本確實尚未完全反映近期重大案件所引發的社會期待,但司法院已著手調整方向,將制度「層級化」,分為五級,包括確定塗銷,以及一年、三年、五年、七年等不同年限的塗銷機制,並依再犯風險進行分級處理,以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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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坤城進一步質疑,即使分級仍以「年限」為主,仍未真正回應重罪與輕罪差異問題。
對此,鍾宗霖補充說明,未來修法將不僅以觀察期作為條件,亦會納入犯罪行為的輕重與再犯風險進行審查。他表示,年限只是條件之一,若涉及重罪,例如法定刑五年以上案件且再犯者,將在較長觀察期下,設計不同審查條件。
李坤城則指出,相關細節尚未反映在目前送審版本中,要求司法院儘速提出完整修正資料。他強調,過去僅以時間作為標準過於「靜態」,應採取更具彈性的「動態」處理方式,並納入犯罪類型與再犯可能性,才能兼顧被害人立場與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