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於今年1至2月在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進行定期抽驗,檢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共抽驗51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為13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25.5%。

衛生局表示,此次不符規定的產品有「茼蒿」7件;「草莓」2件;「菠菜」、「青蔥」、「韭菜花」、「大芥菜」各1件,13件當中,各檢出1-2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針對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衛生局已下達命令要業者下架,至於來源為外縣市的蔬果,則移交所屬轄區的衛生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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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指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的蔬果,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