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宣布,核二、核三廠已展開重啟程序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5日)邀請經濟部長龔明鑫與台電公司進行報告,對於外界及立委關切,核電廠重啟延役所需的成本。龔明鑫表示,目前核電廠仍處於自主安全檢查階段,實際延役成本目前難以精確估算。

對於台灣能源政策再度調整。龔明鑫報告表示,台灣的能源政策因應時空、背景、民意,曾歷經多次轉折,2002年《環境基本法》明定「非核家園」的長期願景;但2011年因為幅島核災,導致當時的政府確立核一、核二、核三不再延役的政策;2014年更宣布核四封存;2021年進行核四重啟公投但沒通過。而現在因應國際對淨零碳排的要求及環境產生變化,2025年5月立法院通過《核管法》第六條修正案,建立我國核能電廠執政換屆,能可依法申請換發的法源基礎,為核電重啟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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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明鑫指出,目前核電廠仍處於自主安全檢查階段,實際延役成本目前難以精確估算。由於核三廠等設施已運轉40年,必須待西屋公司等原廠專業人員進行全面檢測,確認基礎設施的老化狀況後,才能進一步評估設備更新需求與整體財務支出。

對於重啟程序。龔明鑫也說明,針對核能電廠延役,台電已啟動自主安全檢查,相關運轉計畫將送往核安會審查,預估台電端的自主安全檢查準備作業約需1.5年至2年,但最終能否實施,並不是經濟部的權責,須視核安會的審查與結果而定。

報告中強調,政府以開放而謹慎的態度評估是否滿足三原則,包含核能安全的確保,將遵循核安會重啟審查規範。至於核廢料的後續處置,採「短期暫時貯存、乾式貯存、最終處置」的三階段處理,目前蘭嶼低階核廢料貯存場與興建中的用過燃料乾式貯存場,均受嚴密督管。經濟部也已於去年4月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推動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立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