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鳳梨」本名吳泓逸,去年7月15日與妻子搭乘座車行經嘉義市博愛路二段,遭謝姓男子連轟12槍,所幸未受傷。謝男陶藝期間由張姓男子協助藏匿,目前僅23歲張姓男子落網認罪,法院以藏匿人犯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而主嫌、槍手未落網遭通緝,另2名身分不詳的共犯仍待查。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為主嫌夥同謝姓槍手與綽號「阿勇」男子,共謀持槍射擊網紅「鳳梨」,由謝男於去年7月15日晚上8點多,騎乘機車尾隨「鳳梨」與妻子的座車,趁停等紅燈之際,謝男持槍朝車門連轟12槍,雖無人傷亡,但恐嚇意味濃厚。

當前熱搜:竹科台電超高壓變電所爆炸失火釀1死2傷!高虹安要求立即停工調查

檢警擴大調查,查出謝姓槍手、陳姓主嫌及綽號「阿勇」、「小黑」的共犯,以及協助藏匿人犯23歲張姓同夥。張男是受到「阿勇」指示,載槍手謝男到某工廠藏匿,得知槍擊案後,張男仍決定成為共犯給予協助,綽號「小黑」的男子將謝男原有的手機取走,再提供開通香港門號的黑莓卡及手機,讓謝男得以躲避檢警追緝。

張男遭檢警逮捕後坦承犯行,法官審理認為,張男明知謝男觸犯槍擊案,仍將謝男藏在工廠內,提供手機讓謝男聯絡逃亡事項,躲避檢警追緝,侵害司法權;考量張男曾有傷害案件前科、坦承犯行,依犯藏匿人犯罪判張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