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無意制訂「難民法」,對於申請庇護的難民常以未經許可入境等理由,將申請者送往第三國。對此,法國的獨立機構、難民庇護官向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法國並無將拒絕核准者送往第三國的制度。數據顯示施行庇護政策後犯罪率並未明顯增長。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法國在台協會於11日共同辦理「法國難民制度體制與實務運作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曾在法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保護辦公室(OFPRA)從事難民庇護申請及審查等實務工作的庇護官Mellisa PEIFER(王茂辰),分享在法國難民行政事務的實際經驗,OFPRA的組成介紹、海外難民的認定程序以及如何有效理解庇護申請者的迫害處境及核心訴求、如何協助申請期間的社會福利及輔助性措施,思考法國社會對難民庇護國家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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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今(13)日發出新聞稿說明。難民庇護與人權保障如何平衡?法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保護辦公室(OFPRA)庇護官Mellisa PEIFER以法國專家分享第一線實務經驗,他說,難民在申請結果揭曉前的「過渡期」,法國完善的社會福利體系能確保申請者享有物資援助及基本的就醫權益,這種「輔助性保護」是制度人性化的體現。
針對台灣評估由警察體系擔任審核人員的合適性,Mellisa PEIFER提醒,庇護面談的核心在於理解受迫害處境,而非傳統的「審訊」或「筆錄」,在法國多由人文、社會科學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若台灣由警察承辦,可透過強化專業教育訓練,以符合人權保障的初衷。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致詞表示,本次講座正是人權會深化難民議題國際交流的一環,人權會在ICERD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強調,政府應持續推動「難民法」的制定,也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NAP)執行情形監督報告中審議,政府要在立法過渡期間建立跨部會尋求庇護者權益之通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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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審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嚴謹度,與會委員關注如何處理涉及戰爭罪的申請個案,以及如何監督庇護官的審核品質。Mellisa PEIFER回應,法國模式是由法務部門協助釐清申請人是否涉及酷刑等罪行,並在面談時全程錄音,輔以資深庇護官的抽查與指導機制。
關於制度穩定性與社會接納度,與會者提問政權輪替是否會影響庇護政策,以及遭拒個案是否會轉往第三國,Mellisa PEIFER指出,OFPRA作為獨立機關,其運作不受政治變動干擾,且法國並無將拒絕核准者送往第三國的制度。同時,數據顯示施行庇護政策後犯罪率並未明顯增長,這也成為官方爭取民眾信任、維持正向社會氛圍的有力背書。
至於行政與司法審核通過率的落差,Mellisa PEIFER說明由於判斷標準與組成成員的不同,例如法國國家庇護法庭(CNDA)由三名法官組成並有聯合國官員協助,審查重點在於申請者受迫害事由與證明文件的一致性。
本次講座與會委員包括紀惠容副主委、葉大華、王幼玲、田秋堇、高涌誠、范巽綠、蘇麗瓊委員及法國在台協會新聞處長暨政治主任Vincent YANELLE(葉文頌)代表參與,現場討論熱烈。人權會表示,本次不僅深化台灣與法國在難民議題的國際交流,更有助於人權會瞭解難民政策的規劃方向,助力台灣建構人道庇護框架,未來期盼進行更多國際經驗交流,強化我國人權保障。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副主任委員致贈禮品予講者Mellisa PEIFER(王茂辰) 圖: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