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9億的37歲陳姓創投公司CEO,去年10月被發現與25歲曾姓女密友陳屍在台北市信義區豪宅內,台北地檢署查出,死者混用毒品過量致死,而陳姓死者曾多次向富二代藥頭蘇女、蘇女男友謝男、鍾姓藥頭購買毒品,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3人分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檢警指出,陳男生前擔任一家創投公司負責人,公司資本額高達9億元,經友人介紹認識曾在海外留學、同為富二代的曾姓女子,再透過蘇女介紹認識在汽車旅館兼職的鍾姓男子,兩人都是藥頭,而曾女的男友謝姓男子則負責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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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去年10月22日深夜,陳姓死者聯繫女藥頭蘇玟云,購買20公克K他命,隨後24日蘇女又幫陳男聯繫藥頭鍾濠陽,以2萬4千元購入二級毒品MDMA搖頭丸30顆、含安非他命的哈密瓜錠5顆以及含GHB成分的液體「G水」500毫升。
檢方查出,陳男因混合使用G水、愷他命、酒精,毒性加成作用,引起中樞神經抑制休克而死亡;曾女則使用G水過量,引起中毒中樞神經抑制休克死亡,兩人陳屍豪宅,直到陳男父親因連絡不上,上門找人才發現。
檢方認定,死者均是成年人也均有施用毒品經驗,本於自我判斷決意投入施用毒品風險,混用並過量致死,應就施用毒品死亡的結果自我負責,被告等人對死亡結果欠缺可罰性,僅成立轉讓禁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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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定蘇女與謝男涉嫌轉讓第三級毒品及禁偽藥,其中蘇女另涉持有第二、三級毒品;鍾男則涉犯販賣禁偽藥,以及販賣與持有第二、三級毒品。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等罪嫌,將3人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