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9日電)高雄7日晚上發生楊姓駕駛涉毒駕追撞機車釀1死2傷事故,楊男昨天訊後遭雄檢依涉犯過失致死、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等罪嫌聲押獲准。雄檢表示,對於毒駕犯罪,絕不寬貸。

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於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由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責成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高雄分會提供家屬必要服務,並指派檢察官林恒翠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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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楊男涉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被告犯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於8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楊男獲准,後續將由檢察官徹查,釐清事實、查明真相。

雄檢表示,對於施用毒品及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行為,向來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容許任何人在施用毒品後心存僥倖駕車上路,將嚴懲毒駕、酒駕犯罪,絕不寬貸,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全案起因楊男7日晚上在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開車追撞2部機車,造成1死2傷,車內被查獲一顆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電子煙油,楊男經檢測呈毒品陽性反應、沒有酒駕,詢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雄檢偵辦。(編輯:張雅淨)1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