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將自3月1日起試辦「育兒減少工時計畫」,台中市勞工局表示,會就台北市相關作法納入整體評估,兼顧勞工需求、企業負擔及市府財政,審慎研議適合中市的推動方案。

台中市勞工局指出,現行法規已明定,勞工受僱於30人以上企業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申請每日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且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若勞資雙方另有不減薪之約定,亦屬優於法令之措施,政府予以尊重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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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指出,台中市政府長期致力推動友善育兒與性別平權政策,目前已透過「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鼓勵企業提供彈性上下班、遠距辦公、托兒津貼及各項友善育兒措施,最高可補助6萬元;另辦理「台中市幸福職場評選獎勵活動」,最高可獲2萬元獎勵金,提升企業投入誘因。

此外,為協助女性重返職場並兼顧家庭照顧需求,市府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提供彈性工時職缺之雇主,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最長12個月;並透過「五五就業促進獎勵」,鼓勵企業聘用中高齡及退休勞工並提供友善措施,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全年最高補助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