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5日電)臉書粉專「無良公關」於民國111年大選前,貼文指國民黨找狗仔跟拍陳時中,遭民代告發,北檢起訴粉專陳姓管理員。北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陳男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臉書粉專「無良公關」111年11月9日貼文指國民黨網軍建置企劃,並找狗仔跟拍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包含國民黨台北巿長候選人蔣萬安、時任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立委洪孟楷李德維均在企畫書上簽名。對此,蔣萬安競選辦公室否認,3名民代也提告偽造文書、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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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查後,2度做出不起訴處分,徐巧芯不服聲請再議獲准,台灣高等檢察署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男查證程度明顯不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嫌,依法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今天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2年。北院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與量刑理由。(編輯:李錫璋)11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