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近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逾越職權後,川普隨即引用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開徵15%進口關稅且疊加MFN稅率,外界關注是否影響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昨天召開記者會稱,待與美方確認後,將把ART、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與產業影響評估一併送交國會。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5日)表示,把ART送到立院來,立院根本無法處理,處理會成大笑話。他認為,針對跟美方簽訂的ART,政府應問美國,「這內容是否該重新調整?」
黃國昌上午於新北市長競選總部召開「政見記者會:向哥本哈根看齊 新北向前騎!新北低碳交通新藍圖」,會後接受媒體聯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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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提問,怎麼看台美關稅因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生變,鄭麗君昨天開記者會,但原本ART跟美國談的一些美車進口零關稅、美牛進口等條件,是否都沒對外說明清楚?怎麼看對美國關稅逆來順受態度?黃國昌聽完問題後,當場化身老師,要求現場電視螢幕現場幫大家上課,他稱,最近看太多媒體報導,有太多評論都奠基在錯誤資訊之上,連他跟AI討論這問題,AI都搞錯。
黃國昌指出,ART簽的是本來的最惠國的稅率MFN小於15%,那很簡單,依照IEEPA(IEEPA就是川普施加的全球性關稅)加上MFN是15%,這是很多人說的天花板,但漏看一個,若本來最惠國稅率是大於15%?會降到15%嗎?不會,是不會再用IEEPA增加任何稅率,但現在問題是IEEPA違法,連美國海關都宣布,IEEPA課加關稅不會再加了,變成這已是違法,因此台灣所出口到美國的東西,在這個架構下,只剩下本來的最惠國待遇稅率,也就是小於15%的稅率,假設有產品是5%,稅率真的就是5%,如果本來大於15%的,就沒影響。
黃國昌表示,但在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後,現在面對的是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所增加的15%稅率,所以現在所有輸美商品面對的是什麼?在WTO架構下的本來最惠國稅率,再加15%,那這15%加本來稅率是從哪來的?是川普依1974年所發布的行政命令來的。
黃國昌說,現在問題來了,台灣簽了ART有無規範美國政府「請你等一下,我們台灣做了這麼多採購、開放這麼多的市場,你不可以再用1974年的貿易法再多課15%,ART有作這約定嗎?沒有」,所以ART簽訂了,即使送到國會來、國會也審議通過,這會造成什麼現象?「我們在ART裡面答應的付出,包括:開放市場、880幾億美金的採購、放棄我們自己很多有關於不管對食品安全的基準或是其他所設定的汽車基準,全部都放棄了,我們換來了什麼東西?」、「這東西本來就不存在啦,連美國海關自己都撤銷啦,我們什麼都沒換到」。
黃國昌表示,因為沒限制美國利用1974年貿易法再加稅,當然他講的15%是依照川普的宣布,若找官方文件的話,最新的行政命令現在還是寫10%,但在122條款當中,他允許川普從10%再進一步擴增到15%,川普也說了會做這件事,只不過,何時會從10%變到15% ,大概還要等。
黃國昌強調,當看完協議文本後,自然而然會知道,把那協議送到立院來,立院根本沒辦法處理,處理了會成為一個大笑話,在協議文本裡,我們所真的拿到的是依照IEEPA所頒布的14257號行政命令,但那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以後,已經被宣告違法了,那不僅僅是台灣,其他國家也面對這些稅率,當然有跟美國另簽FTA國家會被保障,但台灣並沒有。
黃國昌稱,我們其實希望政府做的,包括:提供大家正確客觀資訊、提供廠商正確的指引,並提供所有在這變動的年代,所有廠商必要的行政協助,而不是不斷地做大內宣。
他批,昨天鄭麗君開記者會時,還在講MOU,232條款沒規定在ART,232條款規定的是在1月簽的MOU,跟這裡的ART是兩件完全不一樣的事,因此,我們認為針對跟美方簽訂的ART,政府應該要問美國,這內容是否該重新調整?
黃國昌說,若是他的話,起碼會爭取說「我給了這麼多東西,若真的要這樣子過的話,你不應該再依照1974年貿易法再多課15%,否則台灣付出這麼高代價,到底最後換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