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執政的自民黨昨(24)日在其安全保障調查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會議上通過1項有關修訂「國防裝備轉讓三原則」操作指南的提案,允許包含武器在內的日本國產成品出口,並呼籲政府取消現行操作指南中將出口限制在救援和掃雷領域的「五類」限制。
《讀賣新聞》報導,日本政府計劃最早於今年春季修訂操作指南,並取消「五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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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案根據裝備是否具有致命或破壞能力對其進行分類,並適用《自衛隊法》中的「武器」和「非武器」分類。基於此分類,已製定審查指南和出口目的地規定。 「武器」包括驅逐艦和潛水艇,是否出口將由國家安全委員會(NSC)決定。
報導指出,「武器」的出口目的地僅限於「已簽署國際協議,要求其使用符合《聯合國憲章》宗旨的國家」。另一方面,對於空中監視和控制雷達等「非武器」,由於「不具備致命或破壞能力」,因此「不會受到任何限制」。預計經過行政審查後,將可向許多國家出口。
為擴大出口,該報告還呼籲政府「建立全政府體系,包括加強公私合作」,並敦促政府在修訂包括《國家安全戰略》在內的三份安全文件時考慮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