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台北車站附近22日傳出有人持刀,警方昨天逮捕涉案的李姓男子,今天上午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李男行為時疑有精神障礙的原因存在,中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暫時安置。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22日下午接獲110報案,稱有民眾在台北車站持刀,獲報後啟動快打部隊到場,警員到場時涉案民眾已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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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擴大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掌握李男在通過公園路、許昌路口時,把約10公分的水果刀持於手中,過程中未揮舞或與民眾發生衝突,且無攻擊人。李男行經許昌街17號前把水果刀收回背包內,現場無人受傷。
警方搜集相關事證後,立即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拘票,經持續調閱監視器掌握李男行蹤,昨天深夜10時35分在新北市林口區逮捕李嫌,今天上午移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李男涉犯恐嚇公眾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刑法第19條第1項或第2項即行為時有精神障礙等原因可能存在,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暫時安置。(編輯:張銘坤)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