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通姦除罪釋憲案聲請人周姓男子,涉嫌侵占公司款項2850萬元,另與其他兩家公司共謀不實墊高不動產買賣價金,向銀行詐貸1億61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侵占等罪起訴周男,並求刑5年。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已改制為憲法法庭)於民國109年5月間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周男為聲請人之一。北檢另查出周男涉嫌違反律師法、恐嚇等罪,已於去年起訴周男,法院判決有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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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獲報,周男的公司在嘉義縣大林鎮購買一棟建築,供某大學作為宿舍使用,109年間,周男未經董事會、股東會同意,私下將宿舍移轉登記給另外兩家公司。
周男的公司原本與某大學簽訂宿舍包租契約,雙方因故發生糾紛,大學於104年8月間支付周男的公司新台幣2850萬元和解,周男涉嫌侵占這筆款項,挪為己用。
檢調調查,周男的公司將這棟原本作為宿舍的建築賣給另外2家公司,周男被控與這兩家公司共謀,墊高交易價格至2億3000萬元,涉嫌以不實合約向銀行詐貸1億6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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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去年11月間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訊後認定周男涉犯詐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將周男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背信、業務侵占、詐欺、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周男等5人,並對周男求刑5年。(編輯:張銘坤)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