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針對泰博公司涉不當勞動行為、損害勞權引發爭議一案,今(16)日鄭重回應指出,公司於2月初陸續解僱工會理事長及工會成員的行為,已嚴重打壓勞工結社權,無論本國勞工或移工,勞動部絕不容忍。
泰博企業工會除夕日前往勞動部陳情,控訴資方持續打壓工會,勞動部強調,工會已於去年11月向本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目前裁決委員會正全力且盡快處理中。若經認定構成《工會法》第35條惡意打壓工會,本部將依《工會法》第45條規定,對公司處以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若情節嚴重,將以最高金額重罰,並公布公司代表人姓名。
當前熱搜:「倖存者王毅」慕安會放狠話批日本罵高市!矢板明夫:給自己壯膽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在工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期間,雇主依法不得對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或其他不利行為。公司此舉已涉違反規定,勞動部已函請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調查,若確認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於裁決期間對勞工有不利對待,將依法裁處雇主20萬元至60萬元罰鍰。
勞動部最後聲明,在勞資爭議期間,將依法凍結泰博公司移工名額,公司日後申請案件也將特別標記、嚴格審查。勞動部呼籲泰博公司尊重法律,不要挑戰政府保障勞工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