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一起茶葉混充販售案件。嘉義縣有茶行業者購入低廉茶葉,並混充台灣高山茶高價轉售,不法獲利2萬3792元。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摻偽食品罪及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對母女3人提起公訴。
嘉義縣中埔鄉某茶行蔡姓負責人與其兩名女兒,從2024年11月起,以每台斤新台幣280元至600元不等價格,購入印尼金萱茶及南投低海拔茶葉,再將境外茶葉與本土茶混合,包括以10斤印尼茶混入60斤低海拔茶、將5斤印尼茶摻進30斤的樟樹湖高山茶等方式。
全站首選:還擋嗎?台美貿易協定簽了 7大工商團體火速表態:盼立院儘速完成審查
三人混充後為了進一步提高售價,再利用外包裝印有「台灣」、「青花瓷」、「阿里山」、「台灣阿里山茶區」、「樟樹湖高冷茶」及「福壽梨山」等字樣,以每150公克進行小包裝分裝,營造精緻高山茶產地的形象,隨後再以每台斤700元至800元價格,透過實體茶行的臉書、IG與蝦皮賣場等平台行銷販售,促使消費者誤信購買。
嘉義地檢署接獲情資後組成專案小組,並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嘉義縣衛生局等單位,於去年7月17日執行搜索,查扣混充茶葉141包、18罐等證物,初步統計不法獲利共2萬3792元。檢察官近日偵查終結,將被告蔡姓茶商及兩名羅姓女兒等3人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摻偽食品及《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