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完成對等貿易協定簽署,我國將開放美牛絞肉及心、肝、腎等部分內臟進口,引發各界關注。食藥署強調,美牛、美豬輸入管理皆以國人健康優先為前提,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MRL)對齊國際標準,並堅守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原產地標示不變、校園採購國產不變、食安管理機制不變等「四大不變」原則。
食藥署表示,有關調整是在遵循國際規範與科學實證風險評估前提下,並完成實地查核後,才對美牛進口管理進行調整;豬肉產品則維持原有進口品項,並未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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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我國政府以科學實證管理美國牛肉進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3項規定,「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美國於2013年已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牛海綿狀腦病(BSE)「風險可忽略」國家,屬最高安全等級;且WOAH於2023年最新指引指出,僅典型BSE須通報及列入案例計算,美國已逾20年未發生具流行傳播風險的典型BSE案例,因此已非屬《食安法》第15條規範對象。
目前仍維持禁止進口的美國牛肉品項,包括30月齡以上頭骨、腦、眼睛、脊髓、背根神經節及脊柱、迴腸末端、機械分離肉或機械回復肉、肺臟、胰臟、脾臟、膽囊、子宮、甲狀腺、腎上腺、扁桃腺、淋巴結及喉部肌肉組織等。另美洲野牛肉、乳製品及水產品仍須經系統性查核,確認法規監管符合台灣要求。
此外,包裝與散裝食品及餐飲場所皆須清楚標示肉品原產地;校園午餐亦持續優先採購國產肉品。食藥署強調,相關管理機制不變,將持續把關食品安全。
美牛絞肉、內臟開放引關注,食藥署:僅限心肝腎進口、堅守「四大不變」。 圖:衛福部提供
衛福部公布開放美牛歷程。 圖:衛福部提供